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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4-13   访问量:2446
 
 
 

有关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级别、时间、科目和题型
 

                                                                             
 

级别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一级
 

 

6月10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客观题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客观题
 

 

6月11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级
 

 

6月10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客观题
 

 

14:00-16:30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区,考点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注册计量师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2.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三)相关说明
 

  1.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4月12日9:00-4月19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2日9:00-4月19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工作或居住地须在深圳市,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我院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我院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主观题按每人每科80元收取;二级注册计量师按每人每科63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我院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6日9:00-6月9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我院、各考点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8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2.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深圳市报考人员须按照我院要求及时在线补交。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报名预留电话)畅通,密切留意我院通知。
 

  七、监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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